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下载:
闽医保〔2022〕75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ybj.fujian.gov.cn/zfxxgkzl/fdzdgknr/zcwj/202206/t20220622_59343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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