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在榕省属公立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下载:
闽医保〔2022〕98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对应价格项目收费问题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ybj.fujian.gov.cn/zfxxgkzl/fdzdgknr/zcwj/202208/t20220831_598482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