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办发〔2021〕43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