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办发〔2021〕8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辽宁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