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辽卫传〔20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现对通过专家组评审的11家单位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月6日到2021年1月1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途径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同时反映人员应署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024-23388200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老楼142房间
邮 编:110005
附件:辽宁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附件:
辽宁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 序号 | 单位 |
| 1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 2 | 大连市中医医院 |
| 3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 4 | 鞍山市汤岗子康复医院 |
| 5 | 沈阳市中医院 |
| 6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 |
| 7 | 丹东市中医院 |
| 8 | 喀左县蒙医医院 |
| 9 | 抚顺市中医院 |
| 10 | 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11 | 辽阳市中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