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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医保局聚焦药品价格监测公示护航常用药品价格稳定

发布时间:2023-03-25     来源: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为加强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切实履行医保部门药品价格监测职能,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经营行为,城固县医保局通过价格公示、规范监管、检查整改等方式,对全县纳入药价监测的12家连锁药店82个门店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促使定点药店规范价格自律,方便群众合理选药购药。

  完善制度,提升监测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被纳入监测药店在每月13日报送常用药品价格,制作药价公示牌张贴在店铺醒目位置,并在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每月按时公布各药店药品监测价格。通过横向纵向公示同级同类、同品同规药品价格差异,有效促进了医药机构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方便群众购药货比三家、清楚消费,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

  督导检查,提升监管能力。在坚持开展日常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暗访,同步对前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对公示栏缺失、不规范、未明码标价、药品售价与公示价不一致等群众反映较多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药品进销存台账与购药票据、公示药价和报备药价的比照核实,对存在的不合理价格行为及时提醒,进一步提高了监测公示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压实责任,提升监督实效。统筹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约谈教育等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的监管手段,开出《药价监测公示检查情况反馈单》13份,现场整改5个门店,限期整改8个门店。通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函询约谈、价格调整的监测结果运用路径,引导药店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良性竞争,让监测工作的成效真正惠及群众。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按照“抓规范、重督导、惠民生”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公示,逐步促使县域内各医保定点药店常用药品形成同城同价或价格相对趋同的合理区间,让人民群众用上更多质优价宜的药品。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xwzx/ybyw/fxybdt/25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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