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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物安全法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      作者: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全面落实法律责任,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经研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生物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生物安全法》解读。

  (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

  三、培训时间

  2021年4月25日-6月30日

  四、培训方式

  培训通过网络进行在线免费学习,由学员登陆“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学习,登录流程见《生物安全法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培训学习流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加强《生物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对于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和法制建设的重点工作,落实科室和专人负责,加强培训组织,做到全员覆盖,应培尽培,全面加强两个法律的学习,知晓法律规定,并在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

  (二)做好学分授予。本次网络学习列入2021年度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授予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2分。成功申请的学分自动对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并生成有效电子学分。

  (三)加强联系沟通。各地在组织网络在线培训和学员网络在线培训学习中遇有问题,请与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科教处 葛倩、杨丽雯,0771-2803601;

  法规处 翟坤,0771-2829021。

  “好医生”技术支持:0771-3156025

  朱丽娟,17707712615;刘倩,17707713151;谢林生,17707713152。

  

  ????附件:生物安全法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培训学习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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