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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榆林举行

发布时间:2023-04-14     来源: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4月10日上午,由省医保局和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陕西省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榆林举行。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文君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保航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杨德福、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二级调研员吕晨、省公安厅刑侦局四处科长王成恺、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省医保基金中心主任刘伟和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四级调研员王小虎出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贺光伟主持。

  

此次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广泛开展医保基金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教育,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张保航指出,榆林市委、市政府在全力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始终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医保工作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飞行检查、举报奖励、线索查办、信用管理等制度,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参保群众利益的欺诈骗保行为,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初步形成并持续巩固,医保基金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将以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依法监管、规范执法,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保障好参保人权益,把医疗保障事业办成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史文君指出,榆林市委、市政府多年来持续提高辖区医疗保障水平,实施健康榆林17项行动,组建28个医联体,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榆林市医保局认真落实药品耗材集采、支付方式改革、异地就医结算等惠民政策,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做出了典型示范。特别是在守好群众“看病钱”上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智能监控系统,首家建立覆盖全部县区的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积极引导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各定点医药机构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医保基金使用得到规范,群众医保权益得到维护,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史文君要求,全省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以全覆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要充分发挥集中宣传窗口作用,合理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及时做好组织动员,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更加注重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合财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落实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等制度,奋力开创医保基金监管新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传统+现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基金监管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参保人员要珍惜医疗保障权益,自觉遵纪守法,主动抵制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要用好大数据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打好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医保基金监管“人民战争”。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和从业人员要落实好医保基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思维、树立红线意识、坚定职业操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药服务,真正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向榆林市首批聘请的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代表发放了聘书,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和社会监督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省医保局副局长史文君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保航共同按下2023年陕西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球,拉开了全省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启动仪式现场还设置了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打击欺诈骗保和医疗保障政策展板,向市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开展了义医义诊活动。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市区医保部门干部职工,各县市区医保局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社会监督员代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合作商业保险公司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和参保群众代表共4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xwzx/ybyw/fxybdt/259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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