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全省医疗保障系统2022年度“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选树情况公示如下:
一、“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许彦芝,石家庄市深泽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守相,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淑媛,唐山市丰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才杰,保定市高碑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韶华,衡水市桃城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银雪,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 萌,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
李 娟,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占存,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 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人事处处长。
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石家庄市藁城区医疗保障局;
张家口市桥西区医疗保障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医疗保障局;
唐山市乐亭县医疗保障局;
廊坊市广阳区医疗保障局;
保定市顺平县医疗保障局;
沧州市青县医疗保障局;
衡水市枣强县医疗保障局;
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邯郸市峰峰矿区医疗保障局。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66906605、66165505
电子邮箱:hbsybjrsc57@163.com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3年5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271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