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健康调查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县级中心 调研选题 介绍信查询

健康调查网

“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0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记者万静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原有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规定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三品一械”广告监管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原有的《暂行办法》于2019年12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为加强“三品一械”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但随着近年来广告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更好指导广告审查与执法实践,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据悉,《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ztzl/wbpfxc/202306/t20230614_41449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网站地图 健康产业项目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