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中申报确定、建设和评估验收等环节的具体职责,推动实现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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