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妇幼函〔2024〕10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省立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省临检中心:
根据《福建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闽卫妇幼〔2023〕91号)要求,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经研究,省卫健委决定成立省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指导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为省卫健委和省项目办提供消除工作的政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协助组织、参与消除工作的培训、评估、督导、调研、分析和宣教;承办省卫健委和省项目办交办的其他消除相关工作。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401/t20240117_63822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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