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石斛原球茎等6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混合三烯生育酚浓缩物等12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氧化铁铬等5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2月29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 第2号)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fg2/402169.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