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办发〔2021〕7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