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办发〔2021〕70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能力结业考核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委制定了《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各培训基地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管理人员、带教师资等认真学习,并结合实施方案做好住院医师考前培训工作;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协助委科教处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组织管理工作;各考核基地做好具体考务工作。各单位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考核实施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联系人:于好
联系电话:024-23385916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