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健康调查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县级中心 调研选题 介绍信查询

健康调查网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参保群众待遇有这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参保群众待遇有这些变化。

  一是医院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

  参保人到医院看病或开药,达到门槛费之后,可以像住院一样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门诊需求多和费用高的人,医保报销相对更多了。比如,以往需要自费或只有住院才能报销的项目,如胃肠镜等治疗项目,以及CT、彩超、核磁共振等检查项目,现在门诊也都能报销了。

  二是通过处方流转,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也能报销了。

  随着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定点范围,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或电子处方线上流转),在药店购药也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

  三是门诊保障更充分,诊疗更有效、更安全。

  改革前,参保人门诊就医主要靠个人账户到药店购药来自我保障,“自己开方,自己抓药”,诊疗不规范,用药不安全;改革后,个人积累的保障模式转变为互助共济的保障模式,治疗用药依据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和处方,诊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将有显著提升。特别是年老体弱、门诊费用高的群体,门诊报销的金额大幅度高于个人账户减少金额,改革后受益更明显。


原文链接:https://ybj.ln.gov.cn/ybj/zwgk/mtbb/2024010509142737421/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网站地图 健康产业项目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