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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广西优化罕见病药品门诊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将36种适用于门诊治疗的罕见病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此举惠及27种罕见病患者。

据介绍,政策优化之后,符合门诊治疗条件的患者可根据医生处方,直接在门诊就医取药并享受比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更高的单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自治区医保局在促进国谈药落地的基础上优化报销政策,调整后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总数达72种。

以氨吡啶缓释片为例,患者以往在门诊接受治疗只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治疗费用约1.2万元,按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计算,每年报销2000元,个人需负担1万元。药品被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后,患者可以直接在门诊享受较高的报销待遇,每年可报销8400元,个人负担降为3600元,实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6.7%提高至70%。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mtgz/t189206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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