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省疾控局,省计生协机关,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提高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的制修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市监标规字〔2021〕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山东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gfxwj/202407/t20240731_4746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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