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现将解除天津南开妙莲堂门诊部等15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公告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类型 |
1 | 天津南开妙莲堂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2 | 天津西青岐光中医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3 | 天津和平慈惠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4 | 天津河西慈芸中医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5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庄卫生院 | 医疗机构 |
6 | 天津新华综合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7 | 天津市河北区劲松护养院保健站 | 医疗机构 |
8 | 天津市同善堂药店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9 | 天津市新芳药店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10 | 天津市北辰区普康药店 | 零售药店 |
11 | 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九店 | 零售药店 |
12 | 天津市康众大药房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13 |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南开药店 | 零售药店 |
14 | 天津市金纬路金纬药店 | 零售药店 |
15 | 天津市同孚药业有限公司第三店 | 零售药店 |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tj.gov.cn/xwzx/tzgg/202411/t20241129_6792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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