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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广东省医保局转发了国家医保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日,国家医保局出台了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针对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外配处方管理粗放、虚假处方等违规行为,要求各省全面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权益,广东省医保局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医保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指导各市不断完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功能,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平台,并公布名单及咨询电话。二是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是医保药品的供应主体,不得违规要求参保人自费外购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指导定点零售药店认真审核外配处方信息,为参保人提供购药和结算服务。三是开展医保药品外配处方专项检查。指导各市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基金监管百日行动,年底前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打击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相关的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权益。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4584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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