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第二长者照护之家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024弄4号3层 |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鹏海养护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375号 |
公示期自12月16日至12月22日为期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ybj.sh.gov.cn/gsgg/20241216/34929bc11a384cf8911c36d0da5ba3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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