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数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广大患者合法权益,我局对“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开展治理,现将治理调整后的价格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联系电话:0891-6609827,6609800(传真)
邮箱:yyjghzbcgc@163.com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邮编:850000
附件: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ylbzj.xizang.gov.cn/xwzx/gsgg/202412/t20241217_452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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