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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及编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

  评审结论及编号的通知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4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天津市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方案(2023版)》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你委组织专家对津南区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论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布并统一编号备案。评审结论有效期4年,从2024年12月1日始至2028年11月30日止。

  请你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中医医院等级标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5号)要求,为津南区中医医院制作和发放等级标牌。同时,指导津南区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坚持中医办院方向,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切实抓好医院中医内涵建设,完善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推进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

  附件: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及编号

  2024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sjk.tj.gov.cn/ZWGK3158/ZCFG6243_1/wjwwj/202412/t20241217_6808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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