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督函〔2022〕67号
答复类别:B类
陈杨谦委员:
《关于在菲律宾推广中医中药的建议》(20222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中医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福建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推动福建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合作协议(2022-2025年)》《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都明确提出推进中医药国际传播,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举办“一带一路”东部康复医学论坛、“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等相关学术论坛,通过开展学术讲座、合作办学、人员培训、游学交流、义诊等活动,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现已建成“中国—菲律宾中医药中心”,连续多年选派优秀的中医药专家赴中医药海外中心工作,2021年菲律宾卫生部向“中国—菲律宾中医药中心”颁发了该国第一张中医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厦门市中医院获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通过开展中医药相关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研、产业和文化等领域服务出口,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医药海外中心和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建立“中国—菲律宾中医药中心”的境外分支机构,支持厦门市、泉州市与菲律宾宿务市、达沃市就“中国—菲律宾中医药中心”的境外分支机构开展探讨。开展第二个中医药海外中心遴选,培育第三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申报单位,切实加强中医药的国际交流合作。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高 洁
联系电话:0591-8784928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4/t20220418_58940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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