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截至3月21日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既往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市、县(市、区)公布如下(见附件):
各位公民非必要不前往上述地区。14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进藏,确需进藏或已经进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及入住酒店报告,按照防控政策规定配合属地防疫部门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或不配合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原文链接:http://wjw.xizang.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22_289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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