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法规函〔2021〕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市监发〔2021〕8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应当围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如“山西药茶”、“公共医疗卫生”等方面。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组织或产业较集中的行政区域(如高新区、开发区等)均可申报(申报条件见附件1)。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发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积极申报。
三、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XXX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属于市级(含)以下管辖的申报单位应当将申报书报各市市场监管局,经各市市场监管局汇总筛查后,统一报省市场监管局;省级所属的申报单位应当于2021年5月7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提交申报书。申报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程 丽
联系电话:0351-3580770
通讯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
邮 箱:sxjswzfc@126.com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