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工作经验介绍)
通许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稳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5月,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
一、围绕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建设
通许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不断提高理解和认识,认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形成行政执法岗职体系,将行政执法职权细化分解到各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并坚持把“强党建、转作风、严监管、守底线、优服务、创一流”18字工作方针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努力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确保“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落地落实。
二、分类梳理施策,加强风险防控
根据行政执法实践,分批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共梳理违法风险点22条并制定出相应防控措施17条,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供行政相对人对照了解,规范自身行为,防范减少违法现象发生。在服务大厅、公告栏醒目位置张贴风险点清单,制作宣传手册在服务大厅和入户发放,帮助行政相对人充分了解风险防控制度,提高尊法守法意识。
三、转变执法理念,融入行政指导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有作为”“服务型执法皆愿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积极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巩固服务型行政执法效果,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让执法变得“有温度”的同时,提升法律的遵从度。
四、创新执法方式,深化行政调解
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完善行政调解制度,配备7名行政调解人员,制作行政调解流程,明确行政调解依据,制定工作制度和标准化的行政调解文书格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2023年4月,通许县某村马先生向市长专线反映,其父亲患有前列腺癌并享受慢性病待遇,但在非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购药费用县医保中心不予报销,马先生认为医保中心的处理不合理。通许县医疗保障局接到此案,立即指派专人与马先生取得联系,对该起案件的当事人马先生和医保中心进行调解。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讲解开封市关于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规定,最终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化解了矛盾,解决了争议纠纷。
原文链接:http://ylbz.henan.gov.cn/2023/07-12/2776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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