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是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快处置、日常防”能力。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荆州市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2111”工作模式,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2024年4月,荆州市遴选了市疾控中心5名骨干负责人任市直6家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副组长,参与医疗机构重大公共卫生决策;推选荆州市疾控中心12名科、所长任市直医疗机构专职疾控监督员,并明确每家市直医疗机构配备2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实行“二对一”驻点开展工作。医疗机构成立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对接机制。疾控中心设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结合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了《疾控监督员工作清单》,实行“一院一策”。对疾控监督员的选派、考核、培训及业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全力推进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深度实施。目前,市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实行“AB角”制度,每周至少派1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到医疗机构落实工作任务,每月接受管理办公室工作任务,派单每月形成工作反馈和工作简报。初步形成“一周一评估、一月一报”的工作模式。
通过“二对一工作,一院一策,一周一评估、一月一报告”的“2111”工作模式,有效推动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提质增效。疾控监督员制度已经成为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重要抓手。试运行期间,有效地推进了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 者:杨乐
责任编辑:王丽
稿件来源:湖北省疾控局传染病防控处
原文链接:https://wjw.hubei.gov.cn/bmdt/ywdt/jbkz/202406/t20240614_52381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