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解除3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国家编码 | 医疗机构名称 |
1 | H45010300169 | 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柳沙社区卫生服务站 |
2 | H45010700012 | 南宁市西乡塘区龙腾社区卫生服务站 |
3 | H45010300307 | 南宁百草和中医门诊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tzgg/t191413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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