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评价质量,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国家医保局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等文件要求,经公开发布遴选公告、认定机构自愿申报、组织专家综合评审,拟确定福建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结果如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wgk/gsgg/202511/t20251117_70346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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