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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拟批准设置“南京吾同口腔医院”公示书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南京吾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提交的《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我委受理了南京吾同口腔医院的设置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7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南京吾同口腔医院

  设置单位:南京吾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二级口腔医院

  选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66号国泰金融中心2栋2楼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

  投资总额:4244.94万元人民币

  床位(牙椅):15张(59台)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25-83620810、83620812(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11/29/art_49511_11432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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