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
一、“经皮冠状动脉内溶栓术”“冠脉内局部药物释放治疗术”,不可重复收取冠脉造影。
二、开展同一段冠脉血管病变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项目,不可重复收取扩张术费用。
三、开展同一段冠脉血管病变介入项目(冠脉内膜旋磨术、腔内激光成形术等)时,不可重复收取支架置入费用。
四、经血管介入诊疗项目,不可重复收取局部麻醉费和数字减影(DSA)引导使用费及监护费用。
五、冠脉内局部放射治疗术项目,不可重复收取同位素放射源及放疗装置的使用费用。
六、开展遥测心电监护,不可重复收取心电监测费用。
原文链接:http://btybj.xjbt.gov.cn/c/2024-10-31/83654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